
8月5日,据米哈游法务部消息,米哈游旗下游戏泄密刑事案件于近日迎来一审判决,认定B站用户苏某(账号“真不想涩涩”)及吴某(账号“风堇lover-兜兜”)侵犯著作权罪成立股票中的杠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适用缓刑)及有期徒刑一年(适用缓刑)。
米哈游介绍,2025年7月,公司在日常巡查中发现,B站用户苏某及吴某在未获得米哈游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持续公开发布《原神》《崩坏:星穹铁道》《绝区零》等游戏的未公开版本游戏实机视频,将尚未与玩家正式见面的角色演示、技能动画等内容提前大规模曝光于网络,相关视频在游戏社区中广泛传播。
米哈游法务部称,游戏未公开内容包含尚未正式发布的角色、技能与玩法设计,是游戏开发商吸引玩家、保持游戏热度的核心资产。大规模提前泄露,不仅剥夺了玩家对新内容的期待感,也严重干扰了米哈游正常的版本发布节奏与商业安排。

泄密账号“真不想涩涩”对外发布的游戏泄密视频画面之一

泄密账号“风堇lover-兜兜”对外发布的游戏泄密视频画面之一
米哈游法务部表示,本案是适用两高发布的新司法解释后首例游戏泄密刑事案件:苏某侵权视频点击量达60余万次、吴某达30余万次,均已超过司法解释规定的刑事追诉标准,依法构成追诉条件,法院据此对两人作出定罪判决。
本案主审法官陈婷婷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对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行为、入罪标准等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做了进一步细化解释,其中第十三条第四项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录音录像制品或者表演,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或者下载数量达到一万次以上的,或者被点击数量达到十万次以上的,或者以会员制方式传播,注册会员数量达到一千人以上的”。

“本案中,两被告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平台发布的视频中含有权利人尚未公开发表的涉案游戏角色形象的美术作品,通过发布相关视频参与平台的创作激励计划直接获益。这些视频通过网络向不特定公众传播,且侵权视频被点击数量分别超60万次、30万次,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陈婷婷法官表示。
来源:看看新闻综合自“米哈游法务部”微信公众号、新闻晨报股票中的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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